2021年11月26日,市水政大队接群众举报,称在该乡下村坝一河道管理范围有人已修建临河构筑物,执法人员当天与白果乡水利站人员一起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,拍照取证,对当事人制作询问笔录,并现场告知当事人周某某立即停止其违法行为。
2021年12月7日,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周某某下达《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》,限15日内自行拆除。
12月19日,执法人员再次赶赴现场,检查督促违法当事人周某某自行拆除,当事人周某某当即表示同意拆除。12月20日,恩施市水政执法人员在白果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、在违法当事人周某某的积极配合下,成功拆除了违法当事人周某擅自修建在该河段的临河构筑物,维护了河道水事秩序,保障了该河道水生态环境。